【研究生招生】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研究生考生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19 16:2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研究生考生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优秀考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根据研究生考生申请材料得分和考核成绩的总成绩排名,确定学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入围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第三条 研究生考生的申请材料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1. 科技获奖得分(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20

考生在本科阶段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专业实践大赛或科技竞赛并获得奖励,不同等级奖励和排名得分如下:

1) 获国家级一等奖者,按排名分别得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

2) 获国家级二等奖者,按排名分别得15分、13分、11分、9分、7分;

3) 获国家级三等奖者,按排名分别得10分、8分、6分、4分、2分;

4) 获省部级一等奖者,按排名分别得8分、6分、4分、2分、2分;

5) 获省部级二等奖者,按排名分别得6分、4分、2分、2分、2分;

6) 获省部级三等奖者,按排名分别得4分、2分、1分、1分、1分。

(注:如果当年竞赛奖项有特等奖,则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一等奖按二等奖认定,以此类推行业协会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赛事等同于省部级奖励。)

2. 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得分(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

1)以在校生身份取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得分人数不超过3人,按排名分别得10分、8分、6分;

2)以在校生身份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已经公开,每项得分人数不超过3人,按排名分别得6分、4分、2

3)以在校生身份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每项得分人数不超过2人,按排名分别得4分、2

(注: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或著作权所有人时不计入学生排名。)

3. 发表高水平论文(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

1)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得10分。

2)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A区(或EI收录论文)、B区、C区论文分别得8分、6分、4分。

(注: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视为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录用状态视同发表。)

4. 学业成绩得分(按照专业必修课成绩排名)

按照专业必修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具体分值如下:

1专业排名10%,得10分;

210%<专业排名≤20%,得8分;

320%<专业排名≤30%,得6分;

430%<专业排名≤40%,得4分;

540%<专业排名≤50%,得2分。

第四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研究生考生进行面试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5分钟(采用PPT),专家提问5分钟。考核小组根据面试情况给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为50

第五条 研究生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研究生考生总成绩=申请材料得分(科技获奖得分+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得分+发表高水平论文得分+学业成绩得分+面试考核得分

第六条 研究生考生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优录资格。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9111日开始实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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