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非金属矿产资源绿色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与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和加强关键非金属矿产资源绿色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设立开放基金的目的:聚集国内外优秀学者在科学技术的前沿领域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加强重点实验室与国内外优秀学者交流,扶持和培养校内科研骨干,提升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水平,促进重点实验室逐步建设成为教育部应用基础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基地。
第一条 开放基金的资助范围:开放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各重点实验室应根据其学科前沿和主要研究方向,确定开放研究课题及主要研究内容,明确资助的具体范围。
第二条 开放基金的资助额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类项目,累计资助十项。其中一等资助金额2万/项,二等资助金额1万/项。
第三条 开放基金的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的科技人员。开放基金的申请条件为:
1.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2.因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流动性较大,不易管理,所以研究生不能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开放基金,但可以参加其它人申请的开放课题。
第四条 开放基金由重点实验室负责《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的发布、申请的受理、项目的评审、立项和资助额度的批准,并对资助项目进行全程管理。
第五条 设立开放基金的重点实验室应制定出开放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与立项
第六条 开放基金的申请: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关键非金属矿产资源绿色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并按要求将申请书递交重点实验室。
第七条 开放课题的评审: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实验室主任负责开放课题的评审工作。科技处参与开放课题的评审和立项批准工作。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每年12月底之前完成。开放课题的评审包括初审、专家评审和立项三个阶段。
1.初审: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负责开放课题的初审,并提出建议。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申请者或课题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数,连同在研的资助课题数超过两项;
(4)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5)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6)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或申请者没有足够的时间到该实验室工作;
(7)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2.专家评审: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开放课题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建议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重点实验室将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3.立项:根据评审结果,由关键非金属矿产资源绿色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每年12月底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
第八条 开放课题申请者在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按有关要求与重点实验室签订项目合同书。逾期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课题与成果管理
1.重点实验室要加强开放课题的过程管理。
2.课题组必须按审批的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课题的研究工作,按签订的项目合同书完成研究内容和目标。由于某种原因需对原研究大纲作重大修正时,必须获得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批准。如果检查发现研究课题因故中断无法继续进行,或所资助课题未经批准而严重偏离研究大纲,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以暂时中断该项目经费的使用或取消原批准的项目经费。
3.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原则上在该实验室完成。课题组应充分利用该实验室和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相关实验室的研究条件,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应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在收费上优惠。
4.重点实验室应在年底前向校科发院提交开放基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第九条 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结题或验收:开放课题结束时,申请者必须按时结题或验收,并向重点实验室提交:(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4)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5)工作中用开放基金购置、加工和研制的仪器和装置等。由重点实验室统一归档或管理。
第十条 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成果管理及评价
1.开放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注“关键非金属矿产资源绿色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英文标注:Key Laboratory of Green Utilization of Critical Non-metallic Mineral Resources, Ministry of Education,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430070, China)。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按贡献大小决定排名次序。
2. 开放课题结题后,重点实验室应对优秀研究成果提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或技术鉴定,颁发“优秀成果证书”。重点实验室应优先资助曾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申请者。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开放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确需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开放课题经费由重点实验室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开放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需报销时,由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经重点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在计划财务处报销。
武 汉 理 工 大 学
关键非金属矿产资源绿色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3 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