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细则
为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以下选拔细则。
一.优录政策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校相应院系专业,可在该志愿录取中享受以下优先录取政策:
(一) 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二) 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与其他考生一起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
二.学生申请资格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无不及格课程,外语成绩要达到本专业当年推免生的要求;
3.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以当年教务处组织的推荐免试工作中认定的相关竞赛为标准);
(2)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排序在前3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学科界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以上;
(4)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申请材料内容
1.《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学术科技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
6.发表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
7.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专业前40%),本专业领域至少三名教授的推荐书。
四.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材料需在2020年11月3日前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1.邮寄: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田老师,邮编:430070,联系电话:027-87885647,1316323563。
2.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资环楼208室,联系电话:027-87215931。
备注: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2.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本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将在2020年11月6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在学院的网页上,网址:http://sree.whut.edu.cn/。
六、考核时间及形式
1.考核时间
2020年11月13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见学院网页)
2.考核形式
学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5分钟(采用PPT),专家提问5分钟。
七、确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资格名单
1、学院根据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考核成绩,其中申请材料占总成绩5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50%,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学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入围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2、2021年学院各专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数量不超过2021年统考招生计划(即简章公布计划)的60%。
3、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只能在所申请报考专业内享受优录待遇。
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7-87215931,027—87885647
九、其他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21日